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对医药机构的监管行为,推进我县医疗保障随机抽查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双随机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我县医疗保障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提高基金使用效能,严格管理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管理不到位、随意检查等问题,督促定点医药机构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医疗保障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监管,实施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定点医药机构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三)公开透明。做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组织抽查程序公开、抽查结果公开,实施阳光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制定执行双随机监管工作年度计划。为科学统筹、合理高效安排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依据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业务领域的工作特点,认真制定2023年度抽查计划,抽查县域内定点医药机构比例不低于3%,抽查内容涵盖单位与个人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使医疗保障监管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能够得到被检医药机构和参保人的认同。
(二)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从我县定点医药机构名录库随机抽取抽查对象,检查人员从本单位的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对被抽查对象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在抽查任务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对抽查结果有问题的单位,区分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惯,增强医药机构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医药机构拒绝接受抽查或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虛作假的,要依法作出处理,并记录在全县医药机构主体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及时公布。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结合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新闻媒体报道、官方网站开辟专栏等途径,扩大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中标医药生产及流通企业等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增强其对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理解和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扩大医保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实施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深刻认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要认真落实责任,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与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络沟通,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促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发挥出最大效能,形成工作合力。
(三)完善制度机制,确保监管效果。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震慑力和社会影响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坚决克服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纸上填报、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现象。
联系人:杨文琦
联系电话:2039118
电子邮箱:clybjjjjd@126.com
昌黎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3日
附件:1. 昌黎县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昌黎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1
昌黎县医疗保障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陈勇军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健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孙志强 县医疗保障局三级主任科员
赵 勇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主任
成 员: 张小飞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负责人、稽查大队大队长
高海川 县职工医保中心副主任、综合业务股负责人
陆 平 县职工医保中心副主任
朱秋祥 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金监管股, 主任由张小飞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基金监管股及稽查大队全体工作人员组成,联系电话:2039118。
附件2
昌黎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部门 | 联合部门 | 抽查 时间 |
昌医保2023001 | 2023年昌黎县医疗保障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1 | 昌医保01 | 2023年昌黎县医疗保障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定向抽查 | 3% | 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督检查;对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检查;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单位和个人骗取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监督检查;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医疗保障待遇领取情况的监督检查 | 全县定点医药机构 | 基金监管股 | 综合业务股、稽查大队 | 2023年12月 |
备注:1.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部门+随机抽查+序号。抽查任务名称以实施方案为准。 2.抽查时间必须写到年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