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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医药机构2022年度考核结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3日  来源: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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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医疗保障医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秦皇岛版)》《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秦皇岛版)》要求,我局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综合年度考核,现将2022年度考核结果及考核结果运用通告如下:

一、定点医药机构考核结果

定点医药机构考核满分为100分,按考核标准进行扣分,扣完为止。主要包括线上考核、线下考核和管理考核。定点医药机构得分=100-(线上考核扣分*70%+线下考核扣分*30%)-管理考核扣分。2022年6月,昌黎县医疗保障局委托太平洋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秦皇岛中心支公司提供第三方评估服务,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共计239家进行现场线下考核评估。我局依据市医保中心下发的线上考核数据进行线上考核分数的初步认定。经医保局党组会议研究最终确定了管理考核得分和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得分。(具体详见附件)

二、考核结果运用

(一)履约保证金扣拨

各经办机构根据2022年度考核得分,确定保证金拨付金额。按照考核标准,考核得分≥90分的,返还全部保证金;80分≤考核得分<90分的,扣除保证金的20%;70分≤考核得分<80分的,扣除保证金的40%;60分≤考核得分<70分的,扣除保证金的60%;考核得分<60分的,扣除全部保证金。

(二)服务协议续签

各经办机构根据年度考核得分与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续签挂钩,60分≤考核得分<70分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整改不到位的,不再续签医保服务协议;考核得分<60分的,暂停医保服务3个月,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再续签医保服务协议。

(三)监管等级分类

对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监管等级。监管等级分为A级、B级、C级、D级。评级标准如下:1.考核得分≥80分的为A级;2.70分≤考核得分<80分的为B级;3.60分≤考核得分<70分的为C级;考核得分<60分的为D级。

请各经办机构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定点医药机构认真分析考核结果,不断强化遵章守法意识和履行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基金合理使用,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附件:1.职工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分明细表.pdf

2.城乡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分明细表.pdf


昌黎县医疗保障局

20231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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