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朱各庄镇朱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昌黎县2023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年12月26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269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585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2697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2月26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5853公顷
(二)范围:朱各庄镇朱各庄村
(三)用途:工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6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