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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昌黎县2023年定向(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7日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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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昌黎县2023年定向招聘教师通告》和《昌黎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通告》有关安排,笔试通过的考生和“选聘”岗位完成报名的考生需要进行资格复审,现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2月21日至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

昌黎县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昌黎县昌黎镇西山小区1号(昌黎一中西行路北300米)﹞,联系电话:0335-2022891,0335-2558997(仅限资格复审时间)

三、所需材料

1、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2、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匹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含学信网关于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等相关佐证材料)。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3、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匹配的相应资格证书等材料;4、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匹配的“七类人员”相关证明材料;5、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其他材料;6、“定向招聘教师”(101-122岗位)需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3年定向招聘教师报名表》(缩放到75%可打印到一页)按表中要求加盖公章并签字(提交一份即可)。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A4纸)。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持相关资料参加,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仍按《昌黎县2023年定向招聘教师通告》和《昌黎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通告》执行。

 

 

 

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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