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昌黎镇何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4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五峰山路,西至昌黎镇何家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汇文街,北至昌黎镇何家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2.203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10日开始,由昌黎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9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