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条港乡东沙河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3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东沙河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东沙河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东沙河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东沙河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36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4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东沙河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东沙河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东沙河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东沙河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928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丰南沿海输气管道一期工程(秦皇岛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能源核字〔2017〕121号)、《关于同意调整秦皇岛-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部分核准内容的复函》(冀发改函〔2019〕127号)、《关于同意调整秦皇岛-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复函》(冀发改函〔2021〕108号),用于秦皇岛-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16日开始,由葛条港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2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