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持续推进我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稻子沟及其支沟的防洪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昌黎县人民政府安排,我县决定自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开始对稻子沟261省道茹荷桥至靶场闸段、稻子沟支沟高坨桥以下段主干河道进行清障。为确保清障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稻子沟261省道茹荷桥至靶场闸段、稻子沟支沟高坨桥以下段主干河道内栽种的树木、违章建筑物、棚架、栅栏、鱼坑、坟墓及河滩地农作物等必须于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前全部自行清理完毕。
二、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的,于二〇二四年五月一日开始,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有关乡镇和部门依法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承担清障费用。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昌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