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根据今年10月1日实施的《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令〔2017〕第1号),划定了昌黎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现将我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具体范围通告如下:
一、重点管理区
1.昌黎县建成区:东至规划碣石路;南至宾水大街(南外环)、向海大道;西至凤凰山路(西外环);北至韩愈大街。
2.人口稠密区、旅游景区及周边区域:吉祥尚府小区;黄金海岸旅游区;朗格斯酒庄周边区域(段家店村、樵夫山村、后营村);北部旅游区(东至五峰山路,南至韩愈大街,西至昌卢公路;北至抚宁区、卢龙县交界,含条子峪村、湾里村、西山场村、耿庄村、秦印庄村、东山马庄村、十里铺村、杏树园村、五峰山村、前两山村、中两山村、后两山村、正明山村、长峪山村)。
二、一般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域外的县域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特此通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