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4〕6 号)的通知要求,2024年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省级补助昌黎县项目资金57万元,用于补助支持2个合作社,1家家庭农场。每个合作社补助24万元,家庭农场补助9万元。请储备主体在公示5日内上报项目实施方案。
特此公示。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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