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通告公示

关于划定昌黎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打印】

为切实加强昌黎县烈士陵园保护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昌黎人民政府关于昌黎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批复[2024]9号)文件规定,现就昌黎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昌黎县烈士陵园级别及地理位置

昌黎县烈士陵园为省级烈士陵园,位于昌黎县环湖路与仙台路交叉口西400米

、昌黎烈士陵园保护范围

昌黎烈士陵园围墙为边界线,边界线以内,为保护范围;边界线向外延2米,为建设控制地带。昌黎烈士陵园外南侧停车场整体,为保护范围。昌黎县烈士陵园东至金泽茗园,西至碣阳小苑,南至环湖公路,北至金泽茗园。

、昌黎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禁止事项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破坏烈士陵园的完整性不得侵占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在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陵园内的纪念设施。非法侵占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将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昌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715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