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昌黎镇四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4年度第22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西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昌黎镇四村、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西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四村、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西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890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进行教育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7月23日开始,由昌黎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2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8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西王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4年度第22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西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昌黎镇四村、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西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四村、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西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1.668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进行教育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7月23日开始,由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2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