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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坤景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行为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3日  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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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经查,坤景房地产经纪机构(地址:碣阳大街北侧华夏路西侧东山帝景45#底商-14 ) 经营行为存在违规行为。

为充分发挥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现对坤景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行为予以通报。

一、该机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未到所在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二、该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人拒不配合县住建局和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联合执法调查工作,且未提供检查所需资料。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三、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昌黎县坤景经纪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思想认识,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群众举报投诉及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引以为戒,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不断提升房地产经纪服务水平。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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