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通告公示

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4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 【打印】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我县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1批次“配制酒”不合格。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冬雅青梅酒。标称生产单位:河北醉合酒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3-21。不合格项目:酒精度。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生产企业因工作疏忽,造成标签标注内容与实际不符,因酒精度标注内容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给予警告,对其标签标注内容与实际不符予以责令改正,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当罚(2024)2-002。

二、1批次“配制酒”不合格。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皈真派青梅酒。标称生产单位:秦皇岛兰卡酒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3-21。不合格项目:酒精度。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生产企业因工作疏忽,造成标签标注内容与实际不符,因酒精度标注内容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给予警告,对其标签标注内容与实际不符予以责令改正,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当罚(2024)2-003。

特此公示。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