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我县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三批次“食用农产品”、一批次“预包装食品”不合格。
一、1批次香蕉不合格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香蕉。被抽检单位:王美芳。购进日期:2024-4-23。不合格项目:噻虫嗪。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经营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证索票齐全,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不罚(2024)7号。
二、1批次香蕉不合格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香蕉。被抽检单位:秦皇岛兴龙广缘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昌黎民生路分店。购进日期:2024-4-24。不合格项目:吡虫啉。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经营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证索票齐全,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不罚(2024)8号。
三、1批次芹菜不合格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芹菜。被抽检单位:秦皇岛兴龙广缘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昌黎民生路分店。购进日期:2024-4-22。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经营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证索票齐全,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不罚(2024)8号。
四、1批次“盐水杏仁”不合格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盐水杏仁。被抽检单位:昌黎大厦金岛商务酒店有限公司。被抽检产品标示生产厂家:朝阳市双塔区龙飞食品厂。生产日期:2024-03-04。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经营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证索票齐全,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不罚(2024)10号。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