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增强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意识,创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现将我县新增设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分布点位及采集交通违法行为通告如下:
一、新增闯红灯设备点位
1、228国道与刘台庄二村路口;2、228国道与小滩南村路口;3、228国道与小滩西村路口;4、228国道与茹荷镇中学路口;5、228国道与前高坨村路口;6、228国道与261省道路口;7、蛇刘线与相公营村路口;8、蛇刘线与SL83连接线路口;9、S319省道机场快速路与高速桥路口;10、安靖线安山中学路口;
上述公示点位监控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
二、新增公路卡口设备点位
昌黎县228国道与261省道路口,该公示点位的公路卡口设备,对驾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使用手持电话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
以上新增设的道路交通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自发布之日起5日后,于2024年8月29日零时启动抓拍。根据相关规定,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作为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昌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