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我县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1批次“配制酒”不合格。
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苏打酒(配制酒)。标称生产单位:秦皇岛嘉佰伦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日期:2023-7-13。不合格项目:酒精度。
2、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生产企业因工作疏忽,造成标签标注内容与实际不符,因酒精度标注内容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给予警告,对其标签标注内容与实际不符予以责令改正,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当罚(2024)2-006号。
特此公示。
无障碍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我县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1批次“配制酒”不合格。
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苏打酒(配制酒)。标称生产单位:秦皇岛嘉佰伦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日期:2023-7-13。不合格项目:酒精度。
2、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生产企业因工作疏忽,造成标签标注内容与实际不符,因酒精度标注内容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给予警告,对其标签标注内容与实际不符予以责令改正,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当罚(2024)2-006号。
特此公示。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