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我局拟批准设立昌黎爱雅口腔诊所。依据相关工作要求,在此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内容如下:
设 置 人:马爱红
医疗机构类别:口腔诊所
执 业 地址:昌黎县昌黎镇民生街205国道南53号
诊 疗 科目:口腔科
床位(牙 椅): (1)
是否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符合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2986069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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