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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8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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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我县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1批次“大葱”不合格。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鲜净大葱(精品)。被抽检单位:秦皇岛兴龙广缘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昌黎碣阳大街分店。购进日期:2024-7-6。不合格项目:噻虫嗪。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经营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证索票齐全,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不罚(2024)15号。

二、1批次“水产品”不合格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花蛤。被抽检单位:昌黎县和之益渔家海鲜坊。购进日期:2024-6-10。不合格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经营单位已停止经营,一直无法与负责人取得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将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报有关部门对其实施联合惩戒。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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