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我县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1批次“大葱”不合格。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鲜净大葱(精品)。被抽检单位:秦皇岛兴龙广缘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昌黎碣阳大街分店。购进日期:2024-7-6。不合格项目:噻虫嗪。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经营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证索票齐全,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不罚(2024)15号。
二、1批次“水产品”不合格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花蛤。被抽检单位:昌黎县和之益渔家海鲜坊。购进日期:2024-6-10。不合格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经营单位已停止经营,一直无法与负责人取得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将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报有关部门对其实施联合惩戒。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