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昌黎镇四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宾水大街,北至标准件厂的土地,面积约4.501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城镇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19日开始,由昌黎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