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非遗工坊规范化建设,振兴传统工艺,促进就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办非遗发〔2021〕221号)精神和《河北省非遗工坊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昌黎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昌黎县农业农村局、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全县非遗工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现将管理规范、成效显著、具有推广示范性的项目列入非遗工坊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昌黎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提出。
昌黎县非遗工坊推荐名单
非遗工坊名称 | 类别 | 级别 |
耿氏酒堡非遗工坊 | 传统技艺 | 市级 |
汤姐誉坊非遗工坊 | 传统技艺 | 县级 |
昌黎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