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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9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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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靖安镇西蔡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吴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西蔡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西蔡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西蔡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4〕1298号),用于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5.5196公顷,其中农用地5.2612公顷(耕地4.9492公顷)、建设用地0.0223公顷、未利用地0.2361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546.440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20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靖安镇吴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陈各庄二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西蔡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吴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吴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4〕1298号),用于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8.0376公顷,其中农用地8.0376公顷(耕地7.485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795.722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20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靖安镇陈各庄一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康艾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陈各庄二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陈各庄一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陈各庄一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4〕1298号),用于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9.1839公顷,其中农用地9.1839公顷(耕地8.927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909.2061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20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靖安镇陈各庄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陈各庄一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吴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陈各庄二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陈各庄二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4〕1298号),用于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1765公顷,其中农用地2.1765公顷(耕地2.0639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215.473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20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靖安镇陈各庄三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陈各庄一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陈各庄二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陈各庄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陈各庄三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4〕1298号),用于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2671公顷,其中农用地1.2671公顷(耕地1.2671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125.4429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20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龙家店镇王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王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大夫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王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王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4〕1298号),用于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3.9462公顷,其中农用地3.9462公顷(耕地3.352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390.673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20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马坨店乡康艾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大夫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陈各庄一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康艾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康艾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4〕1298号),用于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4.9253公顷,其中农用地4.9253公顷(耕地4.731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487.604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20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马坨店乡大夫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后孟营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康艾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大夫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大夫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4〕1298号),用于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2546公顷,其中农用地2.2546公顷(耕地2.214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223.205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20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马坨店乡后孟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大夫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大夫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后孟营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后孟营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4〕1298号),用于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4.9123公顷,其中农用地4.9123公顷(耕地4.339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486.317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20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马坨店乡白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白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白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白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王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4〕1298号),用于省道S319昌黎至王兰庄公路王庄子至蛇刘线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236公顷,其中农用地0.0236公顷(耕地0.000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2.336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20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319现状调查结果.pdf

S319勘测定界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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