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现对我县新增设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通告如下:
一、新增卡口式电子警察超速违法行为区间测速抓拍路段两处,限速60公里。
具体地点如下:1、昌黎县SL83连接线3公里10米至SL83连接线12公里路段;2、昌黎县SL83连接线13公里37米至SL83连接线21公里405米路段。
二、新增卡口式电子警察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一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不礼让行人的行为抓拍处罚。
具体地点如下:昌黎县碣阳大街中段昌黎宾馆门前路口。
三、新增卡口式电子警察信号灯路口抓拍设备一套,对机动车闯红灯、压线、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地点如下;昌黎县365省道400米处(向海大道县政府南门路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
以上四处抓拍违法点位,自发布之日起15日后,于2018年6月28日零时启动抓拍。为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出行。
特此公告。
昌黎县公安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