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新集镇裴各庄一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6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新集镇裴各庄一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新集镇裴各庄一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新集镇裴各庄一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新集镇裴各庄一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47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4〕07-0058号)》,用于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4日开始,由新集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3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新集镇施家坨东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新集镇施家坨东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新集镇施家坨东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新集镇施家坨东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新集镇施家坨东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47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4〕07-0058号)》,用于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4日开始,由新集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3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新集镇施家坨西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3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新集镇施家坨西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新集镇施家坨西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新集镇施家坨西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新集镇施家坨西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47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4〕07-0058号)》,用于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4日开始,由新集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3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新集镇西新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新集镇西新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新集镇西新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新集镇西新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新集镇西新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47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4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新集镇西新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新集镇西新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新集镇西新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新集镇西新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47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4〕07-0058号)》,用于国华昌黎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4日开始,由新集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3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