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2019年滦河防洪小埝及险工治理工程已完工,施工单位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已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根据《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昌黎县水务局对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查,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予公示。
若下列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相关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昌黎县水务局进行投诉。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将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为30日,公示时间:2025年4月2日-2025年5月1日。
公示期投诉电话:0335-2869833。
地址:昌黎县昌黎镇二街西北楼14号 昌黎县水务局。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建设地点 |
昌黎县2019年滦河防洪小埝及险工治理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 昌黎县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处 | 河北省水利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昌黎县 |
昌黎县2019年滦河防洪小埝及险工治理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 昌黎县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处 | 河北省水利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昌黎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