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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秦皇岛段)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1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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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葛条港乡东沙河村及有关农户:

秦皇岛-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秦皇岛段)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3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你村集体土地0.964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3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9646公顷

(二)范围:东至东沙河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东沙河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东沙河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东沙河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

(三)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荒佃庄镇河南庄村及有关农户:

秦皇岛-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秦皇岛段)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3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你村集体土地:0.123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3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236公顷

(二)范围:东至河南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河南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河南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河南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

(三)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两山乡段家店村及有关农户:

秦皇岛-丰南沿海输气管道工程(秦皇岛段)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3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你村集体土地0.123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3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236公顷

(二)范围:东至段家店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段家店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段家店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段家店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

(三)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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