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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1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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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泥井镇后坨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后坨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后坨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后坨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后坨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园地0.049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4.900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民兴 联系电话:13513092695

王建军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泥井镇东魏官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东魏官营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东魏官营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东魏官营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东魏官营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园地0.049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4.900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民兴 联系电话:13513092695

王建军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泥井镇崔家坨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3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崔家坨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崔家坨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崔家坨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崔家坨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0503公顷,其中农用地0.0503公顷(园地0.050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4.979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民兴 联系电话:13513092695

王建军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泥井镇陈官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4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陈官营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陈官营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陈官营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陈官营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园地0.049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4.900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民兴 联系电话:13513092695

王建军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泥井镇西北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5、8、1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西北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西北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西北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西北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485公顷,其中农用地0.1485公顷(林地0.148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14.701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民兴 联系电话:13513092695

王建军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泥井镇后北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6、10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后北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后北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后北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后北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990公顷,其中农用地0.0990公顷(耕地0.0015公顷、园地0.097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9.801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民兴 联系电话:13513092695

王建军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泥井镇牛心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7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牛心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牛心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牛心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牛心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林地0.049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4.900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民兴 联系电话:13513092695

王建军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泥井镇泥井一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9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泥井一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泥井一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泥井一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泥井一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园地0.049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4.900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民兴 联系电话:13513092695

王建军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泥井镇李成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李成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李成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李成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李成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耕地0.049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4.900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民兴 联系电话:13513092695

王建军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泥井镇新金铺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3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新金铺二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新金铺二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新金铺二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新金铺二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林地0.049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4.900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民兴 联系电话:13513092695

王建军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泥井镇夏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4、19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夏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夏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夏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夏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984公顷,其中农用地0.0984公顷(园地0.0489公顷、林地0.0433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06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9.741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民兴 联系电话:13513092695

王建军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泥井镇金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5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金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金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金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金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耕地0.0182公顷、园地0.031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4.900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民兴 联系电话:13513092695

王建军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马坨店乡庄窠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6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庄窠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庄窠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庄窠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庄窠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林地0.049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4.900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邵延平 联系电话:13833561024

王建军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泥井镇才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7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才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才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才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才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林地0.049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4.900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民兴 联系电话:13513092695

王建军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泥井镇秦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8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秦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秦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秦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秦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林地0.049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4.900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民兴 联系电话:13513092695

王建军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泥井镇堡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20、2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堡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堡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堡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堡子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990公顷,其中农用地0.0990公顷(耕地0.0495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49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9.801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民兴 联系电话:13513092695

王建军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泥井镇前刘坨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2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前刘坨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前刘坨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前刘坨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前刘坨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495公顷(林地0.049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4.900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民兴 联系电话:13513092695

王建军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荒佃庄镇大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23、24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大营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大营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大营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大营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990公顷,其中农用地0.0990公顷(其中耕地0.0495公顷、其他类型农用地0.049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9.801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明涛 联系电话:13933648020

王建军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刘台庄镇西窑窠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25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西窑窠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西窑窠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西窑窠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西窑窠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秦审批投〔2024〕07-0042号、秦审批投〔2024〕07-0045号、秦审批投〔2024〕07-0077号),用于金风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5040公顷,其中农用地0.5040公顷(园地0.504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49.896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永存 联系电话:13930338286

王建军 联系电话:0335-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pdf

征地范围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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