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巡游出租车(以下简称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在审核出租车运营成本,组织召开听证会,认真听取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调整我县出租车运价,同时取消燃油附加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出租车运价
(一)起步价:2公里7元。
(二)公里运价:每公里1.60元。
(三)空驶费:单程载客5公里之后在公里运价的基础上加收50%即每公里0.80元,往返客不收空驶费。
(四)候时费:每等候5分钟加收1公里运价的候时费不足5分钟不收费。
(五)夜间加价:晚10时至次日早5时,每公里运价加收0.20元。
(六)出租车通过收取通行费的道路、桥梁、隧道、渡口时,所需费用由乘客负担。
二、其他事项
(一)取消另行收取的1元/车次燃油附加费。
(二)县交通部门强化打表计价监管,开展驾驶员服务培训,严厉查处“议价”“拒载”等行为。
(三)出租车服务公司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此次调价工作,督导出租车经营者认真执行运价政策,明码标价,使用计价器计价,并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
(四)在出租车计价器调整期间,新旧运价标准并行,已调整计价器的出租车按新运价标准执行,未调整计价器的按原运价标准执行。
(五)县市场监管部门对价格投诉和违规收费行为及时处理,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调价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4月28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