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通告公示

关于为王春良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土地使用权手续的批前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0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字体:【  】 【打印】

昌黎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为王春良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土地使用权手续的公告

昌黎镇一村村民郭宏已于2006年去世,其位于昌黎镇一村西新里413号的房产,其中一半归丈夫王春良所有郭宏的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号为昌集建(1998)字第225320号,登记面积94.54平方米。现房产交易事项已完成,权属证号为1101328号,王春良向我局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土地使用权手续47.27平方米。

经审核,材料齐全,我局拟依法为王春良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2018年7月9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