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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土地征收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2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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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昌黎县昌黎镇三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460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6月4日开始,由昌黎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昌黎县昌黎镇三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51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6月4日开始,由昌黎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昌黎县昌黎镇三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94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6月4日开始,由昌黎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昌黎县昌黎镇三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昌黎镇渟泗涧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41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6月4日开始,由昌黎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昌黎县昌黎镇渟泗涧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昌黎镇渟泗涧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渟泗涧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461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6月4日开始,由昌黎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昌黎县昌黎镇三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253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6月4日开始,由昌黎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昌黎县昌黎镇三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6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265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6月4日开始,由昌黎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昌黎县昌黎镇渟泗涧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6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昌黎镇渟泗涧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渟泗涧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昌黎镇渟泗涧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渟泗涧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861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6月4日开始,由昌黎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昌黎县昌黎镇渟泗涧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24批次建设用地7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昌黎镇渟泗涧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渟泗涧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韩愈大街,北至昌黎镇渟泗涧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2.408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6月4日开始,由昌黎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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