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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2025年度第23批次土地征收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8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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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昌黎镇四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23批次1号、2号、3号、4号、5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223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27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3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五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4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五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08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5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五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840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用地、公园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7月1日开始,由昌黎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7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昌黎镇五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23批次3号、4号、5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3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五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65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4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五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47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5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五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03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用地、公园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7月1日开始,由昌黎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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