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龙家店镇绕弯东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15批次1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龙家店镇绕弯东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龙家店镇绕弯中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龙家店镇绕弯东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龙家店镇绕弯东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5829公顷,其中农用地0.5829公顷(耕地0.2014公顷、林地0.3543公顷、其他农用地0.027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57.7071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联系人:王力苇 联系电话:18233553988
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龙家店镇绕弯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15批次1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龙家店镇绕弯北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龙家店镇绕弯西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龙家店镇绕弯北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龙家店镇绕弯西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7543公顷,其中农用地0.7543公顷(耕地0.6990公顷、林地0.0017公顷、其他农用地0.053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74.675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联系人:王力苇 联系电话:18233553988
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龙家店镇绕弯中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15批次1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龙家店镇绕弯东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龙家店镇绕弯北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龙家店镇绕弯中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龙家店镇绕弯中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797公顷,其中农用地0.0797公顷(耕地0.0797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7.890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联系人:王力苇 联系电话:18233553988
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龙家店镇绕弯西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15批次1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龙家店镇绕弯北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龙家店镇燕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龙家店镇绕弯西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龙家店镇绕弯西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4614公顷,其中农用地0.4614公顷(耕地0.4284公顷、其他农用地0.033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45.678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联系人:王力苇 联系电话:18233553988
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龙家店镇晒甲坨一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15批次1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龙家店镇燕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龙家店镇晒甲坨二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龙家店镇晒甲坨一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龙家店镇晒甲坨一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1207公顷,其中农用地2.1207公顷(耕地2.0953公顷、其他农用地0.025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209.949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联系人:王力苇 联系电话:18233553988
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龙家店镇晒甲坨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15批次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龙家店镇晒甲坨一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龙家店镇晒甲坨二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龙家店镇晒甲坨二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龙家店镇晒甲坨二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5970公顷,其中农用地1.5970公顷(耕地1.5523公顷、其他农用地0.0447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158.103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联系人:王力苇 联系电话:18233553988
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龙家店镇燕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15批次1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龙家店镇绕弯西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龙家店镇晒甲坨一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龙家店镇晒甲坨一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龙家店镇燕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6.1157公顷,其中农用地6.1157公顷(耕地5.5837公顷、其他农用地0.532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605.454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联系人:王力苇 联系电话:18233553988
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马坨店乡安岐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5年度第15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马坨店乡安岐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马坨店乡安岐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马坨店乡安岐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龙家店镇晒甲坨一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马坨店乡安岐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马坨店乡安岐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马坨店乡安岐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马坨店乡安岐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土地0.9493公顷,其中农用地0.9493公顷(耕地0.949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2公顷);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土地0.9017公顷,其中农用地0.9017公顷(耕地0.8872公顷、其他农用地0.014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9万元/公顷(6.6万元/亩),共计183.249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联系人:邵延平 联系电话:2069203
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 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