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资金用于个人牟利,全部追回上缴财政。
二、问题资金用于小团体牟利,全部追回上缴财政。
三、挤占专项资金用于 "三公" 经费支出,应从本年度公用经费或其他收入中弥补挤占的专项资金。
四、挤占专项资金用于 "三公" 经费支出,按照原专项资金用途继续使用。
五、挤占专项资金用于 "三公" 经费支出,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已经完成或2年以上的专项资金应作为存量资金上缴财政。
六、用于工作经费支出的资金无法追回,要完善有关制度,加强资金管理。
七、查看追责是否存在执纪宽松软的问题。
八、查看追责问责有关文件是否真实。
九、通过随机走访单位其他人员等形式,调查追责问责是否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十、制度建设是否执行到位。
昌黎县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
专项资金设立 "小金库" 等其他违纪问题
"回头看"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