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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1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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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减轻我县范围内水土流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县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禁止在县域范围内二十五度以上大中型水库周边汇水区域二十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开垦区域主要分布在昌黎镇、两山十里铺乡朱各庄镇

二、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上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予以处罚。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可到昌黎县水局查询,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昌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斑分布

2.昌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7日


附件:1.昌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斑分布图.jpg

2:昌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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