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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2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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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昌黎镇四村及有关农户:

昌黎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721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你村集体土地4.5012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9

(三)批准时间:2025721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4.5012公顷

(二)范围:东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四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宾水大街,北至标准件厂的土地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8月12日至2025819(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8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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