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农业对外合作“两区”建设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申报工作。符合申报条件(见附件)的企业或合作社自愿申报。9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昌黎县农业农村局(碣阳大街西段150号215室),逾期不再接收。
公示日期:2025年9月3日至9月7日。
联系人:李瑞星 联系电话:2558906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3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农业对外合作“两区”建设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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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农业对外合作“两区”建设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申报工作。符合申报条件(见附件)的企业或合作社自愿申报。9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昌黎县农业农村局(碣阳大街西段150号215室),逾期不再接收。
公示日期:2025年9月3日至9月7日。
联系人:李瑞星 联系电话:2558906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3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农业对外合作“两区”建设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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