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各建设单位、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2016年10月27日,昌黎县市政工程处、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两家资质企业违规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出借给郑绍更参与昌黎县城区1号热源厂集中供热换热站安装工程招投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昌黎县市政工程处、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招投标违规出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为给予全县通报,望两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县内各建设单位、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