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朱各庄镇下庄村及有关农户:
公路桥梁跨越贾河、古泊河、暴水湾支流、小贾河、西沙河、滦河等河道防护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1月2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153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1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0774公顷
(二)范围:东至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朱各庄镇崔庄村及有关农户:
公路桥梁跨越贾河、古泊河、暴水湾支流、小贾河、西沙河、滦河等河道防护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1月2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153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1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33公顷
(二)范围:东至崔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崔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崔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崔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朱各庄镇里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公路桥梁跨越贾河、古泊河、暴水湾支流、小贾河、西沙河、滦河等河道防护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1月2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153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1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645公顷
(二)范围:东至里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里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里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里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安山镇总屯二村及有关农户:
公路桥梁跨越贾河、古泊河、暴水湾支流、小贾河、西沙河、滦河等河道防护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1月2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153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1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2256公顷
(二)范围:东至总屯二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总屯二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总屯二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总屯二村农民集体的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安山镇总屯一村及有关农户:
公路桥梁跨越贾河、古泊河、暴水湾支流、小贾河、西沙河、滦河等河道防护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1月2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153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1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2723公顷
(二)范围:东至总屯一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总屯一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总屯一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总屯一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龙家店镇垂柳庄村及有关农户:
公路桥梁跨越贾河、古泊河、暴水湾支流、小贾河、西沙河、滦河等河道防护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1月2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153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1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687公顷
(二)范围:东至垂柳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垂柳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垂柳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垂柳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龙家店镇边封台村及有关农户:
公路桥梁跨越贾河、古泊河、暴水湾支流、小贾河、西沙河、滦河等河道防护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1月2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153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1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42公顷
(二)范围:东至边封台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边封台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边封台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边封台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龙家店镇龙封台村及有关农户:
公路桥梁跨越贾河、古泊河、暴水湾支流、小贾河、西沙河、滦河等河道防护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1月2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153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1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020公顷
(二)范围:东至左封台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龙封台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龙封台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龙封台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龙家店镇左封台村及有关农户:
公路桥梁跨越贾河、古泊河、暴水湾支流、小贾河、西沙河、滦河等河道防护工程建设用地,于2025年11月2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71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153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714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1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559公顷
(二)范围:东至左封台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龙封台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左封台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左封台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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