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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昌黎县城区1#热源厂集中供热项目违法分包行为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7日  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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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各建设单位、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昌黎县热力办公室建设的昌黎县城区1#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2025年我局接上级主管部门移交该项目施工单位涉嫌违法分包的问题线索,经调查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分包事实清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对于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追溯期限,应当按照法工办发【2017】223号文件的规定,从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项目于2017年11月30日已完成竣工验收且已超过2年的时限,根据以上条款之规定,决定对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全县通报。望大家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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