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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征收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2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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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朱各庄镇小樊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朱各庄镇小樊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朱各庄镇小樊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朱各庄镇小樊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朱各庄镇小樊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197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5〕214号)《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6〕944号),用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18日开始,由朱各庄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朱各庄镇大樊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朱各庄镇大樊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朱各庄镇大樊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朱各庄镇后白石院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朱各庄镇大樊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4.621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5〕214号)《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6〕944号),用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18日开始,由朱各庄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朱各庄镇后白石院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朱各庄镇后白石院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朱各庄镇后白石院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朱各庄镇后白石院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朱各庄镇前白石院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1.525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5〕214号)《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6〕944号),用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18日开始,由朱各庄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朱各庄镇前白石院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朱各庄镇前白石院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朱各庄镇前白石院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朱各庄镇朱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朱各庄镇后白石院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4.556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5〕214号)《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6〕944号),用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18日开始,由朱各庄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朱各庄镇上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朱各庄镇上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朱各庄镇上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朱各庄镇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朱各庄镇朱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10.426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5〕214号)《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6〕944号),用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18日开始,由朱各庄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朱各庄镇下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朱各庄镇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朱各庄镇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朱各庄镇上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14.991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5〕214号)《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6〕944号),用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18日开始,由朱各庄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朱各庄镇朱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朱各庄镇朱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朱各庄镇朱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朱各庄镇上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朱各庄镇前白石院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5.909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5〕214号)《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6〕944号),用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18日开始,由朱各庄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靖安镇胡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靖安镇胡家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靖安镇胡家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靖安镇于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靖安镇曾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9.862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5〕214号)《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6〕944号),用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18日开始,由靖安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靖安镇唐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靖安镇唐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靖安镇曾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靖安镇曾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靖安镇曾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453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5〕214号)《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6〕944号),用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18日开始,由靖安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朱各庄镇孙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朱各庄镇坎上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朱各庄镇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6.332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5〕214号)《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6〕944号),用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18日开始,由朱各庄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朱各庄镇坎上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朱各庄镇坎上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朱各庄镇坎上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靖安镇曾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12.657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5〕214号)《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6〕944号),用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18日开始,由朱各庄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靖安镇曾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靖安镇曾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靖安镇曾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靖安镇胡家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朱各庄镇坎上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9.258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5〕214号)《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6〕944号),用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18日开始,由靖安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靖安镇于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靖安镇于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靖安镇于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靖安镇于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靖安镇胡家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1.966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5〕214号)《关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6〕944号),用于昌黎县滦河综合治理工程。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18日开始,由靖安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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