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博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434家企业: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经核查,截至2026年4月1日,本通告附件所列昌黎县博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434家企业已连续2年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今未移出。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规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附件所列434家企业及时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并申请信用修复,如确实不开展经营活动,请到登记机关(昌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办理注销登记。通告期满后,如企业仍未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或未办理注销登记,我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联系电话:0335-2985373(年报及信用修复)、0335-2883766(注销登记)。
特此通告
附件: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434户)
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



中国政府网
冀公网安备 13032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