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财政补助情况的
公 示
依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18]26号)文件,昌黎县职业技术培训中心针对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全面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开设计算机、电工、电焊、中式面点和家政服务员就业技能培训班。截止到9月底申请县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共培训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建档立卡人员161人,发放食宿交通补助161000元;各种培训材料费30214.51元;聘请讲课教师款30000元;购置设备费27800元;宣传及办公用品款21085元;结余29900.49元。
特此公告
昌黎县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