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昌黎镇一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6年度第8批次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昌黎镇一村集体土地,西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犁湾河一村集体土地,南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两河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一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855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5月16日开始,由昌黎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1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犁湾河一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6年度第8批次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两河村集体土地,西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犁湾河一村集体土地,南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两河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一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569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5月16日开始,由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1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两河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6年度第8批次1号、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两河村集体土地,西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犁湾河一村集体土地,南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两河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一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8.576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邢庄村集体土地,西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两河村集体土地,南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两河村集体土地,北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两河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657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1号、2号地块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5月16日开始,由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1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邢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6年度第8批次2号、3号、4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青乐线公路(S261),西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两河村集体土地,南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邢庄村集体土地,北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邢庄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5.099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3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邢庄村集体土地,西至秦皇岛嘉微门窗制造有限公司,南至新开口大街,北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邢庄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664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4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邢庄村集体土地,西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邢庄村集体土地,南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邢庄村集体土地,北至新开口大街支路的土地,面积约0.114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2号、3号地块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4号地块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5月16日开始,由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1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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