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蒲河镇张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6年度第17批次1号、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大蒲河镇张家庄村道路,西至九州挂车厂,南至大蒲河镇张家庄村集体土地,北至九州挂车厂的土地,面积约0.113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大蒲河镇张家庄村集体土地,西至大蒲河镇张家庄村集体土地,南至大蒲河镇常庄村集体土地,北至大蒲河镇张家庄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276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矿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5月28日开始,由大蒲河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3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蒲河镇常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6年度第17批次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九州挂车厂,西至大蒲河镇常庄村集体土地,南至九州挂车厂,北至大蒲河镇张家庄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256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矿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5月28日开始,由大蒲河镇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3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两山乡中两山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6年度第17批次3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昌抚公路,西至两山乡中两山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两山乡中两山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两山乡中两山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162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服务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5月28日开始,由两山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3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安山镇安山街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6年度第17批次4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安山镇安山街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秦皇岛电业局昌黎供电支局,南至205国道,北至安山镇安山街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68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服务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5月28日开始,由安山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3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十里铺乡耿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6年度第17批次5号地块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十里铺乡耿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十里铺乡耿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十里铺乡耿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十里铺乡耿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402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服务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5月28日开始,由十里铺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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