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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延期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3日  来源:县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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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医疗机构:

按照《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延期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秦审批社会【2018】69)要求,我县范围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再次顺延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各相关医疗机构可携带经校验合格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到我局商事登记股(县政务服务中心16号窗口)办理有效期延续手续。

昌黎县行政审批局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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