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昌国土告字[2019]1号)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21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昌国土告字[2019]1号) |
昌国土告字[2019]1号2019/1/18 |
经昌黎县人民政府批准,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方式出让 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昌土(2018)41宗地总面积:36669.7平方米宗地坐落:凤凰山路东侧、规划汇文街南侧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小于1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绿化率(%):大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24土地用途明细: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160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2557.7116万元加价幅度:55万元挂牌开始时间:2019年02月15日08时30分挂牌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7日14时30分备注:1.本宗地挂牌起始单价为46.5万元/亩,报价增幅为1万元/亩的正整数倍;2.本宗地规划给定用途为交通枢纽用地。宗地编号:昌土(2018)42宗地总面积:4698.4平方米宗地坐落:凤凰山路东侧、规划汇文街南侧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小于0.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15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24土地用途明细: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20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327.7134万元加价幅度:7万元挂牌开始时间:2019年02月15日08时30分挂牌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7日14时35分备注:1.本宗地挂牌起始单价为46.5万元/亩,报价增幅为1万元/亩的正整数倍;2.本宗地规划给定用途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自然人申请的应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公章及法人章;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9年02月11日至 2019年02月25日到 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9年02月11日至 2019年02月25日到 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2月25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9年02月25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端)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昌土(2018)41号地块:2019年02月15日08时30分至 2019年02月27日14时30分; 昌土(2018)42号地块:2019年02月15日08时30分至 2019年02月27日14时35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确定竞得人。 2.申请人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17时。 3.成交价款不包括评估费和测绘费。以上费用须由该地块的竞得人另行缴纳。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昌黎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张宏军 联系电话:0335-286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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