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医疗机构设立公示
(2019年第2号)
经审查,我局拟批准设立昌黎县维康堂诊所。依据相关工作要求,在此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2019年02月21日至2019年02月27日),内容如下:
设置人:刘宗汉
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执业地址:昌黎县规划汇文街北侧、规划东环路西侧(金榭巴黎小区D区)2#商业北4诊疗科目:内科 /中医科******
床位(牙椅):0(0)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0335-2883768.
昌黎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