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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袁春云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土地使用权手续的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9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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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为袁春云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土地使用权手续的批后公告

昌黎镇二村村民袁绪昌位于昌黎镇二村兴昌里的房产由其女儿袁春云继承,涉及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已经(2018)冀秦昌证民字第1574号、1575号公证。袁绪昌的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号为昌集建字第229438号,登记面积148.1平方米,房产交易事项已完成,权属证号为1201781号,现袁春云向我局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土地使用权手续。

经审核,材料齐全,我局已依法为袁春云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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