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落实 "放管服" 改革要求,接受社会监督,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编制的《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北省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我们编制了《昌黎县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昌黎县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昌黎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昌黎县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收费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根据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目录及时调整。
特此公告。
附件:1.昌黎县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昌黎县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昌黎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4.昌黎县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昌黎县财政局 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