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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财政局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3日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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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公告要求: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公告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现予以公示,具体规定,详情见附件。

昌黎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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