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事前公开  >  执法监督

关于为张淑云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土地使用权手续的批前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7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字体:【  】 【打印】

的批前公告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为张淑云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土地使用权手续的公告

昌黎镇一村村村民张淑云买本村村民张殿文位于昌黎镇一村西新里352号的房屋,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为昌集建(1998)字第225170号,登记面积93.94平方米。现转让方与受让方房产交易事项已完成,权属证号为1100291,张淑云向我局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使用权手续。

经审核,材料齐全后,我局拟依法为张淑云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2019517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